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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07     浏览量:114

 

关于做好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党政群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1﹞14号)要求,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和我校暑期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保持思想高度重视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基本可控,但全球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态势,我国周边国家疫情形势急剧恶化,反弹十分迅猛,变异毒株传播能力强,我国外防输入的风险和压力始终存在并有所增大,发生零星散发病例、甚至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的风险丝毫不能忽视,暑期师生返乡、外出旅行、临床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风险进一步增大。学校各部门、各院系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学校工作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筑牢暑期学校疫情防线,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1. 科学安排暑期工作

暑假期间,教职员工“非必要不出蚌”,确需离开的应履行报备手续,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报告行为轨迹。各部门、各院系要做好师生联系和信息掌握,摸清师生暑期流动情况居住地在中高风险区的师生要暂缓离校,视疫情变化再行安排;居住地在低风险区的学生分批错峰离校,做好返乡学生管理,确保与学生家长无缝对接;要指导学生科学选择路线,乘坐相对安全的交通工具,避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中转,主动配合沿途疫情防控工作。在外临床教学、实习见习、实践活动的学生,各系部要提醒学生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和实习见习单位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在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不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保持1米活动距离和社交距离;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不得到疫情中高风险区旅游探亲。

  1. 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暑假期间,学校每天安排1名校领导在岗带班,各部门、各院系安排值班值守人员,并确保通信联络24小时畅通。各部门要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错报、谎报;要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严禁师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要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关注疫情防控,履行防控责任,避免交叉感染;要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四案八制”,出现疫情相关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及时按制度妥善处理。

暑期学校实行封闭管理,除教学计划安排外,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因教学、科研、实习等原因须留校的学生,各院系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人员并提前履行报备手续。返乡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确需入校者一律测温、扫码、登记。校医院和两所直属附属医院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人员和物资储备,细化措施落实,防止出现校内、院内感染,积极配合地方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四、强化暑期生活保障。校防控办等部门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疫情防控政策的沟通和对接,统筹做好师生离校返校疫情防控安排。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暑期留校师生校园服务供给,做好教室、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宿舍、体育场馆、超市等日常管理,保障日常教学、科研、生活需求;认真排查校园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做好秋季开学准备。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及各专项工作组要统筹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一体部署安排秋季开学工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蚌埠市政府的要求制定开学方案,合理安排老生返校、新生报到和军训等工作,做好开学前防控措施落实、校园环境维护、人员物资储备、教育教学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明确返校要求并及时通知师生。

特此通知。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6日